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来华留学生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扩大学校留学生规模,提升学校多元化、国际化办学水平。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际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合作办学与相关国际交流工作计划、国际教育工作要点和国际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方案;

二、负责国际教育学院的招生宣传、教学、学生管理、学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负责中外合作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申请、报批、组织实施;

四、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遴选、认定与落实国际教育项目的任课教师和教材选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际教育项目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五、负责制定国际教育项目教学活动、学术活动所需外籍教师、外国专家等外籍人员的聘请计划与方案,并报外事处审核与安排;

六、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国际教育学院的国内外实习实训工作、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七、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

八、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出国前语言培训、留学生语言培训等工作;

九、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国际教育项目学生签证手续和留学生出入境手续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部门职能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从事国境内外合作交流工作的职能机构。是对国内外合作交流事务、处理因公合作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过对学校各类国内外合作交流活动的管理、指导、协调与服务,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外事方针政策及学校决议;

  2. 负责拟定学校国际合作交流规划,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 负责拟订学校国际交流合作、交流相关制度及标准,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 负责拓展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渠道,开展学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5. 负责起草学校与国外大学教育机构的合作协议,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6.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7. 负责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协调学校的外事活动,并组织落实;

  8. 负责来访外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9. 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及质量保证工作;

  10.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招收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工作;负责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因公组团出访、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研修等有关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手续的申办、出国(境)前准备等工作的落实。

  12. 负责学校和以校领导名义对外交往的收信文件,资料等的翻译与发送工作;

  13. 协助有关部门向师生员工进行涉外人员和保密教育,并负责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专外教和外籍人员住地、外出、通讯的安全保卫工作。

  14.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外宣传工作;

  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的一个职能机构,是学校涉及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港澳台工作办公室通过对学校各类对港澳台合作交流活动的管理、指导、协调与服务,促进学校教学和管理水平提高,提升学校在的港澳台地区的影响力。本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一、建立和保持与港澳台地区大学和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二、积极配合并完成各项有关港澳台地区来访的接待任务;

三、审核管理举办涉港澳台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

四、做好对台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

五、不断促进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文化交流工作,做好日常协商、联络、邀请、接待等工作;

六、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公短期赴港澳台的审批、报批手续及通行证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港澳台学生交流项目制订、审批与管理工作;

八、认真完成好省、市台办、院党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